
為加強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范圍內(nèi)的建設工程招標、監(jiān)管及備案工作,使招標投標活動有序、規(guī)范進行,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及市建委《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規(guī)定》(京建法 [2005]515號)和市標辦《實施<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規(guī)定>的具體要求和辦理程序》的要求和規(guī)定,制訂以下操作要求及標準。
一、“一次性備案”的受理條件
(一)、適用范圍:
可以采取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的建設工程包括:非國有投資工程(包括全部使用非國有投資或非國有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工程),其中重點建設工程和政府投資金額超過 1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審批部門核準采取公開招標的工程、及項目審批部門未核準招標方式但招標人采取公開招標的工程除外。
屬于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范圍內(nèi)的建設工程,可以按照市建委和市標辦的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辦理建設工程的招標、監(jiān)管及備案。否則,依法按照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范圍外的建設工程的招標、監(jiān)管及備案程序、規(guī)定進行招標、監(jiān)管及備案。
為了避免由于適用范圍把握不準問題,建議招標人在招標之前與招投標監(jiān)管部門事先落實。
(二)、對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范圍內(nèi)的建設工程備案時,招標人應當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具備后予以受理備案。
備案登記材料按以下辦理環(huán)節(jié)、程序分別列出:
1、核查建設工程是否屬于招投標情況“一次性備案范圍
(1)、項目審批部門關于前期立項的審批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文件(項目審批部門核準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及招標方式的,包括核準意見書);
(2)、招標人的企業(yè)章程;
(3)、招標人辦理備案手續(xù)經(jīng)辦人的法人委托函件。
以上第(1)和(2)項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在備案材料中裝訂。
2、核查建設工程是否具備招標條件
(4)、規(guī)劃許可證;
(5)、施工許可申請表(經(jīng)市建委現(xiàn)場踏勘、蓋章并簽字)。
以上第(4)和(5)項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在備案材料中裝訂。
3、招標組織形式和招標方式備案、登記
(6)、項目審批部門關于招標范圍、招標組織形式及招標方式的核準意見書(經(jīng)項目審批部門核準的);
(7)、證明招標人具備自行招標條件的材料(項目審批部門未核準招標組織形式,而招標人采取自行招標時),包括:
A、以往自行組織招標的證明材料(以往招標工程自行招標條件備案表(表1-1)原件的復印件);
B、包括工程管理、技術、造價咨詢等方面并具有中級職稱以上、總?cè)藬?shù)3人以上招標業(yè)務人員的名單、職稱證書原件的復印件、在職證明材料(無論是否具備上述“A”項材料,本項應當具備)。
(8)、委托招標代理協(xié)議(項目審批部門核準委托招標,或項目審批部門未核準招標組織形式而招標人采取委托招標時);
(9)、招標代理機構(gòu)資格等級證書;
(10)、招標人自行招標條件備案表(表1-1);
(11)、招標人委托招標登記表(表1-2);
(12)、招標方式登記表(表2);
(13)、投標資格預審結(jié)果登記表(表3);
(14)、投標人的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以上第(6、9)和(14)項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在備案材料中裝訂。
4、招標文件備案
(15)、招標文件;
(16)、招標文件備案表(表4)。
5、評標委員會確定
(17)、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表8);
(18)、招標人
擬派評標代表資格條件登記表(表9);
(19)、招標人擬派評標代表在職證明材料;
(20)、招標人擬派評標代表職稱證書。
以上第(20)項提交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在備案材料中裝訂。
6、開標及評標
(21)、開標會簽到表;
(22)、參加開標會招標人及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的委托書;
(23)、招標標底(招標工程設有標底時);
(24)、投標文件簽收記錄表;
(25)、開標記錄;
(26)、評標委員會名單;
(27)、評標專家簽到表;
(28)、評標專家聲明書;
(29)、評標報告
7、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30)、中標人的投標文件;
(31)、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表5)
(32)、中標通知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