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区中文字幕日韩欧美|午夜精品大屁股区二区人妻|特级毛片片A片AAAAAA|在线一级黄片伊人久久久国产|欧美成人无码A片免费|日韩性交黄色欧美日韩国产a|国产一级A片a片免费收看|亚州在线_欧美在线|日韩成人AV一区二区|看黄色片网站完整版

網站首頁 律師查詢 法規(guī)查詢    合肥律師招聘    關于我們  
合肥律師門戶網
刑事辯護 交通事故 離婚糾紛 債權債務 遺產繼承 勞動工傷 醫(yī)療事故 房產糾紛
知識產權 公司股權 經濟合同 建設工程 征地拆遷 行政訴訟 刑民交叉 法律顧問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刑事辯護 » 刑事案例 » 正文
(2019)浙0903刑初76號詐騙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來源: 中國裁判文書網   日期:2021-01-28   閱讀:

審理法院: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法院

案號:(2019)浙0903刑初76號

案件類型:刑事

案由:詐騙罪

裁判日期:2019-09-05

審理經過

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舟普檢公訴刑訴(2019)7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林某某4、吳某某6、林某某7犯詐騙罪,于2019年3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審理期間公訴機關以需要補充偵查為由,于2019年6月14日建議本院延期審理,并又于同年7月12日提請本院恢復審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林艷蕓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林某某4、吳某某6、林某某7及辯護人沈佟奕、陳新芳、沈楓、董佳藝、汪昌法、鄒冬潔、張建軍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一審請求情況

舟山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羅某3凌(另案處理)預謀開設假冒“美麗說”購物網站,以許諾刷單返利實則非法占有被害人刷單錢款的方式實施詐騙,并于2017年5月通過QQ群聯(lián)系到被告人王某某3,讓王某某3幫其架設網站域名、租用服務器、連接支付接口。2018年3月,羅某3凌招募被告人羅某某1為管理人員,負責對每日詐騙金額按工作人員編號進行統(tǒng)計匯總,將詐騙用“美麗說商務客服”QQ號碼通過昵稱為“12345”的QQ號提供給聊天組,并在客服組內誘騙被害人刷單以進行詐騙。同時,羅某3凌招募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入伙,提供作案工具手機、作案地點等,由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自行招募人員設立聊天組并進行管理,通過探探、blued等聊天軟件搭識被害人,誘使對方參與虛假的“美麗說”購物網站刷單返傭活動,被害人受騙添加客服組的QQ號碼后,由羅某3凌為主的客服組誘使被害人刷單以非法占有刷單款。羅某3凌承諾給予羅某某1總詐騙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林某某2、林某某4福所設立聊天組詐騙金額的30%。林某某2、林某某4福于2018年3月分別設立聊天組,其中,被告人吳某某6(編號823)經羅某3凌安排,與陳某2(另案處理)加入林某某2的聊天組,將誘騙的被害人推送至客服組。2018年4月,被告人林某某4銘及胡某(另案處理)至林某某2的聊天組了解“美麗說”刷單詐騙情況,林某某2經與羅某3凌商量后,答應林某某4銘及胡某設立聊天組,并給予該組詐騙金額的30%。同年4月中旬,因羅某1被安徽省公安機關抓獲,羅某3凌暫停實施“美麗說”刷單詐騙活動,林某某4福的聊天組至此解散。2018年5月初,羅某3凌讓林某某2的聊天組繼續(xù)實施“美麗說”刷單詐騙活動。同時,林某某4銘與張耀威(另案處理)、胡某在福建省仙游縣設立“美麗說”刷單詐騙的聊天組,張某2招募被告人林某某7(編號103)及林某1(編號101)、陳某1(編號102)、吳某1(編號106)(均另案處理)作為工作人員,林某某4銘招募女朋友黃某1(編號105)(另案處理)加入作為工作人員,在微信群推送刷單返利廣告,將誘騙的被害人推送至客服組。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14日,該詐騙團伙采用上述手段,從被害人李某1、龐某、李某2、梁某等人處共騙得人民幣69萬余元。期間,王某某3明知羅某3凌從事詐騙違法犯罪活動,仍多次為其提供服務器租賃、域名更改、上傳支付二維碼等技術支持,并從中收取費用。2018年3月至5月14日,羅某某1、林某某2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騙得人民幣65萬余元;2018年3月至4月中旬,林某某4福、吳某某6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騙得人民幣48萬余元;2018年5月4日至5月14日,林某某4銘、林某某7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騙得人民幣17萬余元。公訴機關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李某1、龐某、李某2等人的陳述、電子數據及書證等證據予以證實。為此,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王某某3、吳某某6、林某某7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其中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詐騙數額巨大,同時認為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系主犯,王某某3、吳某某6、林某某7系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林某某2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建議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一審答辯情況

被告人羅某某1辯解:羅某3凌并未雇傭其為管理人員,2018年3、4月份其只是負責記賬,這段期間其應認定為從犯,5月份開始其才負責聊天組工作。

羅某某1的辯護人提出:羅某某1應認定為從犯。

被告人林某某2辯解:(1)其對起訴指控的詐騙金額有異議,其只負責其這一聊天組,其他組的詐騙金額應從其詐騙金額中扣除;(2)其應認定為從犯。

林某某2的辯護人提出:(1)起訴指控的林某某2所涉詐騙金額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金額錯誤,林某某2只對其這組詐騙金額承擔相應責任,其他并行組所涉金額應予以扣除;(2)林某某2系從犯。

被告人王某某3辯解:其給羅某3凌提供技術服務,但對于羅某3凌是用于詐騙其不明知。

王某某3的辯護人提出:王某某3對于羅某3凌購買其技術服務用于詐騙是不知情的,其只知道羅某3凌是可能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不應認定王某某3構成詐騙罪,應認定其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被告人林某某4福辯解:(1)其對起訴指控的詐騙金額有異議,其只對其這一組的詐騙金額負責;(2)其一開始不知道這是詐騙,做了之后才知道,其不是主犯。

林某某4福的辯護人提出:林某某4福所涉詐騙金額少于起訴指控的金額,且作用相對較小。

被告人林某某4銘辯解:(1)其對起訴指控的詐騙金額有異議,其參與的這組詐騙金額為人民幣10萬余元;(2)其應認定為從犯。

林某某4銘的辯護人提出:(1)起訴指控的林某某4銘所涉詐騙金額錯誤,林某某4銘只對其這組詐騙金額承擔相應責任,其他并行組所涉金額應予以扣除;(2)林某某4銘不應認定為主犯。

被告人吳某某6辯解:其對起訴指控的詐騙金額有異議。

吳某某6的辯護人提出:起訴指控吳某某6的詐騙金額錯誤。

被告人林某某7對起訴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

林某某7的辯護人提出:應按林某某7實際騙取數額認定其犯罪金額。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羅某3凌(另案處理)預謀開設假冒的“美麗說”購物網站,以許諾刷單返利實則非法占有被害人刷單錢款的方式實施詐騙,并于2017年5月通過QQ群聯(lián)系到被告人王某某3,讓王某某3幫其架設網站域名、租用服務器、連接支付接口。網站架設完成后,羅某3凌伙同羅某1(另案處理)在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開始實施“美麗說”刷單詐騙活動。

2018年3月,羅某3凌招募被告人羅某某1為管理人員,負責對每日詐騙金額按工作人員編號進行統(tǒng)計匯總,通過昵稱為“12345”的QQ號將用于詐騙的“美麗說”商務客服QQ號碼提供給聊天組,并在客服組內誘騙被害人刷單以進行詐騙。同時,羅某3凌招募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入伙,提供作案工具手機、作案地點等,由林某某2、林某某4福自行招募人員設立聊天組并進行管理,通過探探、blued等聊天軟件搭識被害人,誘使對方參與虛假的“美麗說”購物網站刷單返傭活動,被害人受騙添加客服組的QQ號碼后,由羅某3凌為主的客服組誘使被害人刷單,從而非法占有刷單款。羅某3凌承諾給予羅某某1總詐騙金額一定比例的提成,給予林某某2、林某某4福所設立聊天組詐騙金額30%的提成。

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于2018年3月分別設立聊天組,其中,林某某2招募朱某、陳霖(均另案處理)等人在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禹洲城上城20幢2702室、17幢1804室設立聊天組,被告人吳某某6(編號823)經羅某3凌安排,與陳某2(另案處理)加入該聊天組,誘騙被害人并推送至客服組,吳某某6與羅某3凌直接結算其提成;林某某4福招募林展、黃毅(均另案處理)等人在福建省龍巖市龍鐵名苑10棟802室設立聊天組,又于同年3月底招募顏某1、顏某3、顏某2(均另案處理)等人在福建省仙游縣龍翔新城17號樓201室設立聊天組,將誘騙的被害人推送至客服組。

2018年4月,被告人林某某4銘及胡某(另案處理)至被告人林某某2的聊天組了解“美麗說”刷單詐騙情況,林某某2經與羅某3凌商量后,同意林某某4銘及胡某設立聊天組,并給予該組詐騙金額30%的提成。同年4月中旬,因羅某1被安徽省公安機關抓獲,羅某3凌暫停實施“美麗說”刷單詐騙活動,被告人林某某4福的聊天組至此解散。

2018年5月初,羅某3凌讓被告人林某某2的聊天組繼續(xù)實施“美麗說”刷單詐騙活動。同時,被告人林某某4銘與張耀威(另案處理)、胡某在福建省仙游縣設立“美麗說”刷單詐騙的聊天組,張某2招募被告人林某某7(編號103)及林某1(編號101)、陳某1(編號102)、吳某1(編號106)(均另案處理)作為工作人員,林某某4銘招募女朋友黃某1(編號105)(另案處理)作為工作人員,在微信群推送刷單返利廣告,將誘騙的被害人推送至客服組。

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14日,該詐騙團伙采用上述手段,從被害人李某1、龐某、李某2、梁某等人處共騙得人民幣69萬余元(以下幣種均為人民幣)。期間,被告人王某某3明知羅某3凌實施詐騙犯罪,仍多次為其提供服務器租賃、域名更改、上傳支付二維碼等技術支持,并從中收取費用。2018年3月至5月14日,被告人羅某某1參與期間,該詐騙團伙騙得65萬余元;2018年3月至5月14日,被告人林某某2參與期間,其設立的聊天組騙得24.6萬余元;2018年3月至4月中旬,被告人林某某4福參與期間,其設立的聊天組騙得14.8萬余元;2018年3月至4月中旬,被告人吳某某6參與期間,其騙得9.02萬余元;2018年5月4日至5月14日,被告人林某某4銘參與期間,其所設立的聊天組騙得13.7萬余元,林某某7騙得2.03萬余元。

2018年5月14日,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王某某3先后在福建龍巖、仙游及河北香河等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5月16日、6月9日,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7先后在云南省富寧縣、廈門市思明區(qū)被公安機關抓獲。

案發(fā)后,公安機關從被告人羅某某1、王某某3、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等人處扣押手機、筆記本電腦、銀行卡等物。在本院審理期間,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7分別退出違法所得5000元、3000元、1000元。

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交,并經法庭質證、認證的下列證據予以證實:

(1)被害人伍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聊天記錄截圖、轉賬記錄證明:2018年3月中旬,其通過探探加了一個好友,并在微信也加了該好友。對方自稱黃舒橙,女,系舟山二院護士。二人聊了一段時間后,黃舒橙讓其去網上做兼職刷單,其同意了。同年3月18日,黃舒橙讓其加一個網站工作人員客服的QQ號。其加后,對方要了其銀行卡信息,說返款信息會打入卡內,對方在QQ上指導其具體操作方法,并發(fā)給其一個網址和一個賬號,讓其用這個賬號進行刷單。其根據對方的指示進行操作,通過微信掃二維碼支付了1617元、2858元,用銀行卡轉賬支付了1960元,對方是一張中國招商銀行卡,該卡的尾號是5196,開戶人陳某4,其使用的是其本人開戶的尾號為6641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卡。其看到銀行卡交易記錄,該3筆錢均已轉賬出去,對方稱最后一筆沒有及時支付成功,說還需再次充單,其知道被騙,就報警了;

(2)被害人夏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中國建設銀行銀行卡客戶交易明細清單、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8年3月28日19時許,其加了一個可以在網上刷單返現的QQ號,對方讓其在15分鐘內進行拍單,本金和傭金會在5至10分鐘內返還,刷單傭金是本金的5%。對方通過QQ發(fā)給其一個“美麗說”網站鏈接,其點擊鏈接進入網站后不能付款就聯(lián)系對方,后獲得一個微信收款二維碼,對方讓其把錢掃給他,后續(xù)他會幫其完成刷單,其通過掃二維碼一共給對方1972元。對方發(fā)截圖跟其說刷單失敗,需要進行充單任務,到時會把本金和傭金一起給其,其和對方說傭金不要,讓他把本金退給其,對方沒有退,其意識到被騙,就到派出所報案了;

(3)被害人韓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8年3月28日20時許,其加了一個QQ號,對方把刷單的流程發(fā)給其,發(fā)給其“美麗說”的鏈接,讓其點擊鏈接進行刷單,并稱網站不能付款,同時發(fā)給其一張微信的收款二維碼,讓其通過掃碼付款。其一共刷了8單,前2單對方將本金和傭金都返給其,后6筆一直沒有返款,其也聯(lián)系不到對方,其意識到被騙,就到派出所報案了。其一共被騙16156元;

(4)被害人賈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8年3月初,其在探探聊天上加了一個好友,后又互加了微信好友。對方自稱是二院護士,其與對方每天都在聊天。同年3月8日下午,對方說她在“美麗說”網站上要攢積分,但比較忙,讓其幫忙刷下,其同意了。后對方將一個“美麗說”商務客服的QQ號碼發(fā)給其。其加了這個人為QQ好友,之后對方指導其操作刷單,并把刷單任務的網址和所用賬號密碼發(fā)給其,讓其點擊購買,其一共支付6次,前4次通過微信分別支付97元、356元、1180元、1972元,后2次因微信支付自動中斷,其直接轉賬到對方提供的尾號為1852,戶名為徐志森的招商銀行卡上,金額分別為4287元、2945元,總共支付10837元。后錢一直沒有返現,其發(fā)現被騙,便聯(lián)系那個微信好友,但她也不怎么回其微信,其就報警了;

(5)被害人楊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賬單詳情、現場勘驗筆錄證明:2017年9月7日,其通過網名為“李嘉慧”的微信好友介紹,加了一個叫寧波邦芒客服的QQ號,該客服讓其進行網上交易量的刷單工作,并發(fā)給其一個網址。當日,其進行了12次刷單操作,前3次均有返錢入賬,從第4次開始就沒有返錢,其一共被騙10314.6元,其均都是通過支付寶進行轉賬的;

(6)被害人李某3的陳述、轉賬記錄證明:2018年4月,其通過朋友加了一個微信號為×××,昵稱是林杰的微信好友,對方的工作編號是823,自稱林杰,并告訴其刷單賺錢的具體操作方法。其一共刷了70多單,前面約60單均返現,后就不能刷單賺取收益了,其一共被騙11000余元;

(7)被害人高某的陳述、轉賬記錄證明:2017年12月,其加了一個微信好友,對方告訴其可以在“美麗說”網站刷單賺錢,其一共被騙16854元。其是通過掃對方發(fā)過來的二維碼進行付款的;

(8)被害人李某4的陳述、轉賬記錄、交易投訴截圖證明:2017年11月8日,其在“美麗說”網站加了一個微信好友。對方告訴其可以幫她刷單,刷單的鏈接是QQ上發(fā)給其的,刷單的收益按百分比算,一開始發(fā)的小單都有收益,后面的大單就沒有收益了,其一共被騙4456元。其是通過掃對方提供的微信二維碼進行付款;

(9)被害人李某5的陳述、中國建設銀行個人活期賬戶交易明細、轉賬記錄證明:2017年12月下旬,其在探探APP上加了一個用戶昵稱“呆萌的大叔”的人,他介紹其加了一個QQ昵稱為“麗麗”的人,讓其在淘寶刷單。同年12月23日,其開始通過“麗麗”獲取淘寶刷單的任務,返的傭金為刷單本金的5%。其當天刷了2單,該2單的本金和傭金都轉賬到其銀行卡里。同年12月15日,其在“麗麗”處接了3個刷單任務,刷單金額共計21065元,其通過支付寶將錢轉賬給對方戶名為丁銘興,尾號為7836的賬戶,但對方沒有返現,且“麗麗”將其QQ拉黑,其意識到被騙就打電話報警;

(10)被害人商某的陳述、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7年12月,其在網上看到“美麗說”購物網站上介紹可以刷單掙錢,且上面有咨詢的QQ號碼,其就加了對方為好友,對方說可以刷單掙提成。刷單是對方發(fā)給其鏈接,后由其自行付款,之后會將其付的錢和提成一起返現。對方發(fā)給其2單鏈接,其刷完單后,對方將其付的本金和提成都打給其,后對方又發(fā)給其鏈接,其刷了3單,對方均沒有打返現,其感覺被騙。其是通過支付寶掃碼付款,一共損失2300余元;

(11)被害人岳某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轉賬記錄證明:2017年秋天,QQ好友向其推薦了“美麗說”網站,并稱每刷1單可提成10%。其一共刷了3單,第1單有返還本金和提成,第2單刷完后沒有返,對方稱等第3單刷完一起返,其信以為真又刷了第3單,后對方將其拉黑。其一共損失3000余元;

(12)被害人孫某的陳述、轉賬記錄證明:2017年11月7日15時許,其通過探探加了一個女生的微信,對方推薦給其一個QQ客服。其添加后,客服發(fā)給其一個“美麗說”網站的鏈接,讓其在里面刷單,付款必須是掃微信二維碼。其刷了15單,從第3單開始沒有返現給其,其一共被騙10275元;

(13)被害人張某1的陳述、轉賬記錄及說明證明:2018年2月底,有人用探探加其好友,對方說給人刷單每天能賺好幾百元,后其與對方互加微信。同年3月9日,對方讓其加一個做任務的QQ客服,客服讓其下載一個叫“美麗說”的軟件,并發(fā)給其網站鏈接,其進入網站后有一個指定商品購物拍單的界面,其點擊購買并通過微信支付97元。對方向其要了農業(yè)銀行賬戶,幾分鐘后其收到本金和傭金共計101.85元。之后,客服又給其發(fā)了第2單,其刷單后也收到本金和傭金。接著,客服又發(fā)給其第3單,其支付1972元后未收到返還的錢,客服說要連刷3單才能返現,又要其支付3500余元。其因支付寶資金不足,就打電話向朋友借錢,朋友告訴其被騙了。其向客服要刷單的本金,對方仍說要刷滿3單才會返錢,其通過探探和微信聯(lián)系當時介紹其刷單的人,對方也不回復,其才知道被騙,其被騙1972元;

(14)被害人李某6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轉賬記錄、調取證據清單、中國農業(yè)銀行銀行卡交易明細清單、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8年1月10日,其探探好友說在做兼職,一天能賺不少錢,問其是否要做,其同意。對方就讓其加她微信詳談。對方將刷單的過程發(fā)截圖給其看,又向其推薦了“美麗說”客服的QQ號碼。添加后,客服教其如何刷單,其刷了第1單,支付270元,對方返現給其275元。其又刷了第2單,支付986元,對方說要連刷3單才能返現,其又刷了1單,支付了1429元,刷第3單時,其因無錢支付,向介紹其刷單的微信好友借錢,對方說沒錢,其讓QQ客服還錢給其,但對方不還錢,且二人均將其拉黑。其一共被騙2410元;

(15)被害人龐某的陳述、轉賬記錄證明:2018年4月15日,其通過探探加了一個好友的微信,對方說可以提供兼職工作。之后,對方發(fā)給其“美麗說”商務客服的QQ號碼,讓其和這個號碼聯(lián)系??头屍渌魏髮⒏犊畛晒Φ慕貓D發(fā)給他,他會把本金和傭金返給其。前幾單小額的刷單任務,對方將本金和傭金都返還至其中國建設銀行卡上。后對方發(fā)送聯(lián)單任務,但未將本金和傭金返還給其,并將其拉黑。對方的編號是823,其一共被騙10720元;

(16)被害人李某2的陳述、接受證據清單、轉賬記錄證明:2018年5月4日14時至15時許,其看到一個微信群內有人在發(fā)兼職刷單的廣告,其就添加對方為微信好友,對方讓其在QQ上添加一個客服,客服讓其填了刷單兼職信息,讓其在“美麗說”網站進行刷單任務,并給其一個付款二維碼。其按照對方指示刷單,前2單刷單成功后,對方通過銀行卡給其返現,第3單刷完后未返現,對方說這是三聯(lián)單,還需刷完2單才能返現,其刷完3單后,對方又稱三聯(lián)單的完成時間是15分鐘,其已超時,讓其再加1單,其就讓對方還錢,對方就不理其了,其實際損失6327.65元;

(17)被害人梁某的陳述、轉賬記錄、聊天記錄截圖證明:2018年3月25日23時許,其在探探上認識一個男性朋友,對方稱他在刷單掙錢。其也想刷單掙錢,對方就給其一個“美麗說”商務客服的QQ號碼,讓其和這個號碼聯(lián)系。其通過QQ聯(lián)系對方,該客服發(fā)給其刷單具體操作流程,并給其一個鏈接,讓其刷單,但其未支付成功??头妥屍浼恿宋⑿?。第1筆刷單完成,對方連本帶利將錢返給其,后對方發(fā)過來3單任務,其均完成轉賬,但對方說操作超時,不能返現,讓其再做3單任務,其就刷單,但對方一直沒有返現,后又以系統(tǒng)紊亂為由讓其再刷1單,其稱沒錢,讓對方返錢,對方將其刪除。其一共被騙87353元;

(18)證人羅某1的證言證明:2017年年初,其和堂哥羅某3凌提了刷單詐騙這個事情后,羅某3凌找人做了一個假的“美麗說”購物網站,其用自動發(fā)廣告的機器人軟件在微信群里發(fā)廣告,內容為“美麗說”購物網站刷單兼職之類。有不少人來刷單,通過第1、2單小單子返利,詐騙他們繼續(xù)刷單,金額大了后,就不退錢。之后,二人陸續(xù)找了林某某4福、林某某2、羅某某1等人來一起做,他們找到有刷單意向的人,將對方的姓名、銀行卡號及工作人員自己的編號(如6**、8**、9**,都是三位數)通過QQ發(fā)給其和羅某3凌,由二人以客服身份和被害人聊天、讓對方刷單。其通過QQ將話術發(fā)給林某某4福等人,教他們如何講話拉被害人刷單。其還負責記賬,將每個人的工作編號、業(yè)績即騙得的錢統(tǒng)計在電腦上給羅某3凌,2018年羅某某1接替了其工作,羅某3凌有給羅某某1相應報酬,具體其記不清了;

(19)證人朱某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2018年3月,其到林某某2位于龍巖禹洲城上城17幢1804室做刷單詐騙。并證實刷單詐騙的操作流程、該工作點的工作人員情況、其騙取的被害人人數和獲得的報酬情況及其對吳某某6、陳某2的辨認情況;

(20)證人陳某2的證言證明:2018年4月中旬,其到龍巖,并暫住在該處;吳某某6帶其去過龍巖學院附近的一個單人間出租房,和吳某某6的表哥羅某某1一起玩王者榮耀;

(21)證人顏某1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2018年3月,其和林某2、顏某2至林某某4福位于龍巖龍某名苑8樓的家中學習如何詐騙,林某某4福帶他們去城上城18樓林某某2的工作點了解詐騙的相關情況,后顏某2、林某2、黃某3跟著林某某4福一起做詐騙。清明節(jié)前后,林某某4福問其要不要做詐騙,并和其具體講了如何進行刷單詐騙,且給其5部手機,手機內均有探探和blued同性戀聊天軟件,同時將其家當做工作點,叫了顏某3、顏某2過來一起做。林某某4福說做起來后會給其補貼房租、伙食費等費用。林某某4福讓其自己發(fā)展人員,其拿所騙金額的25%,林某某4福、林某某2均從羅某3凌處拿30%的提成。其做了2天,開了1單金額97元,但返傭金了,其6個手機的編號為921至926,客服QQ是林某某4福提供的,顏某3、顏某2是否做成功其不清楚。林某某4福的上家是羅某3凌、羅某1。并證實林某某4福的主要工作職責及他設立的聊天組工作人員的編號為9開頭,林某某2設立的聊天組工作人員編號為8開頭及其對黃某3的辨認情況;

(22)證人顏某2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林某某4福聊天組的工作地點及成員情況。2018年3月底,其加入林某某4福設在仙游顏某1家的工作點,做了2天,但未詐騙成功。并證實林某某4福的編號是883,其自己的編號是912及其對黃某3的辨認情況;

(23)證人顏某3的證言證明:2018年3月底,林某某4福招募其到仙游顏某1家做聊天騙錢的事情,給其1部手機,其編號是911,一個月5萬元以下的給其15%回扣,5萬元以上的給其20%回扣,其有向QQ客服推送4、5個人,但都沒有成功,客服QQ經常換。其在顏某1家做了2天,在自己家做了幾天,不做了之后就把手機拿給顏某2了。另證實林某某4福編號是883;

(24)證人胡某的證言證明:其從顏某1處拿到林某某2的微信號并聯(lián)系林某某2,其和林某某4銘到林某某2龍巖的工作點學習了2天,并和林某某2談妥他們開設的工作室從騙取的錢里拿30%的點。2018年5月初,其、張耀威、林某某4銘3人開始在仙游鯉中小區(qū)6號樓302房間開設工作室,其拿20%的股份,張某2和林某某4銘各40%,其提供手機。工作室在5月3、4日開始,運作9天左右,林某某4銘有說過騙了7、8萬元;

(25)證人黃某1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仙游鯉中小區(qū)6號樓302室這個刷單詐騙的工作點是林某某4銘、張某2、胡某3人一起做的,林某某4銘、張某2各占40%,胡某占20%。并證實了具體的詐騙流程、該工作點的工作人員、編號及獲取報酬的情況及其對張某2、林某某7的辨認情況;

(26)證人陳某1、吳某1、林某1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2018年5月4日、5日開始,張耀威叫了陳某1、林某1、吳某1在仙游鯉中小區(qū)6號樓302室參與刷單詐騙,這個點一共有8個人,老板是林某某4銘,工作人員有張某2、黃某1、黃某2、林某某7及他們三人。并證實各工作人員的編號、具體的詐騙流程、獲取報酬的方式及林某1對張某2、林某某7的辨認情況;

(27)證人黃某2的證言證明:2018年5月11日,其到黃某1住處,對刷單詐騙學習了2、3天。其有養(yǎng)過微信號、拉過微信群,還未正式上班;

(28)證人羅某2的證言證明:其和羅某3凌系朋友關系,羅某3凌的包裹都是寄到其工作的龍升汽車會所。在和羅某3凌聚會時,其有看見過林某某4福、林某某2等人。2018年4月,羅某3凌叫林某某4福、林某某2拿手機到其處,二人各拿了10余部蘋果手機給其;

(29)證人陳某3的證言證明:其個體經營威峰電訊,綽號“傻叼”。羅某3凌是開工作室聊天的,陸續(xù)在其店內購買20-30部組裝的蘋果手機,且羅某3凌、林某某2、林某某4福多次找其刷機,刷機時有看到手機里有微信、探探等軟件,刷機后手機里面的內容就沒有了,其懷疑羅某3凌等人是在實施詐騙;

(30)證人吳某2的證言、辨認筆錄證明:其系林某某2的女朋友,和林某某2住在城上城17號樓1804室。其知道林某某2在做“美麗說”刷單詐騙的事,同時招聘了一批專門刷單的人。2018年5月11日,林某某2借用其身份證寄快遞,其看見是筆記本電腦,收貨地址是云南,收件人是羅大大及其對朱某、陳某5的辨認情況;

(31)搜查證、搜查筆錄、扣押清單、搜查照片、視頻、隨案移送清單證明:公安機關對顏某1、林某某4福、顏某3、林某某2、王某某3、陳某3、羅某2、羅某某1及對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興業(yè)小區(qū)3棟3梯405室、禹洲城上城17幢1804室、神墨教育4樓出租房宇航樓003房間、億邦新城7樓702室、仙游縣鯉中小區(qū)6號樓302室、龍翔新城17號樓201室等地進行搜查及扣押物品、隨案移送的情況;

(32)電子證據檢查工作記錄、情況說明證明:對羅某某1持有的1個U盤進行檢查,從中提取2018年5月4日至5月13日的賬目記錄,“美麗說”刷單詐騙話術單等。對羅某某1的手機進行檢查,從中提取2018年4月11日轉賬羅某4(0306)民生銀行卡800元截圖以及微信聊天記錄。對從王某某3處扣押的蘋果6手機進行電子數據提取,從中提取王某某3與“余生給你”的聊天記錄,“余生給你”讓“紙短情長”(王某某3的微信昵稱)新開服務器,把“美麗說”搬運過去,通過企業(yè)注冊后開設企業(yè)支付寶賬戶,王某某3提到利潤最大化,并推薦賭博網站有無需要等。4月17日,“余生給你”讓王某某3清除數據關機,“美麗說”網站備份,3個服務器都關機,聊天記錄刪除。對從吳某某6房間內扣押的3部手機進行電子數據提取,從銀白色蘋果6S手機已刪除微信聊天記錄中發(fā)現與羅某某1的微信聊天記錄,二人在3月初即已加入美麗說刷單詐騙,羅某某1有將林某某2的手機號碼、禹洲城上城地址發(fā)送給吳某某6,吳某某6的工作編號為823,讓吳某某6向林某某2拿客服QQ號碼。對從林某某4福處扣押的金色蘋果6S手機進行電子數據提取,內有林某某4福與羅某某1的微信聊天記錄,二人及林某某2于2018年3月均已經參與到羅某3凌的美麗說刷單詐騙。并證實了林某某4福及小組工作人員的工作編號、參與時間。對黃某1、林某1、林某某4銘的3部手機進行電子證據提取,從林某1黑色蘋果X手機中發(fā)現群名為“炸氏人民政府”的微信群,證實林某某4銘該工作點開始實施詐騙的時間和各個工作編號的業(yè)績。并證實公安機關對扣押的手機電腦進行勘驗,因部分手機、電腦無內容或者無與案件有關信息資料,故該部分手機未附勘驗記錄的情況;

(33)從羅某某1電腦提取的記賬截圖證明:2018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羅某某1記錄的各個編號人員所騙取的錢款情況;

(34)抓獲經過證明: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的歸案情況;

(35)戶籍信息證明: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的身份情況,案發(fā)時均已達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36)情況說明證明:羅某1因其他案件被安徽省淮南警方刑拘、逮捕的情況;

(37)光盤證明:本案詐騙案件部分資金情況;

(38)刑事裁定書、罪犯檔案資料證明:被告人林某某2的前科情況;

(39)辨認筆錄證明:林某某2對羅某某1、陳某3的辨認情況;林某某4銘對張某2、林某某7的辨認情況;吳某某6對林某某2的辨認情況;林某某7對林某某4銘、黃某1、林某1、吳某1的辨認情況;

(40)被告人羅某某1的供述稱,2018年3月20多號開始,其陸續(xù)在福建新羅區(qū)給羅某3凌實施的“美麗說”購物網站刷單詐騙記賬,4月份開始正式做,到4月中旬停止,5月4、5日又開始直到被抓。并證實其工作職責、獲得報酬、詐騙模式、下面的工作點和收款方式。其是吳某某6的遠房表哥,吳某某6與羅某3凌也有親戚關系,吳某某6通過羅某3凌介紹到林某某2位于禹洲城上城2702室工作點參與詐騙,工作編號是823;

(41)被告人林某某2的供述稱,2018年3月份左右,其通過林某某4福認識了羅某3凌。其和林某某4福、顏某1、林某2等人住在蓮東龍某名苑8樓的一個房間,林某某4福教其用探探和同性戀聊天,聊熟了和對方說兼職之類的,騙對方的錢。幾天后,其帶著朱某搬到羅某3凌租賃的龍巖禹洲城上城20幢2702室,還叫了陳某4一起做,陳某4又帶了2個男子,羅某3凌給其8個蘋果6手機,讓其分給下面的人,“浩”到工作室來教如何詐騙。然后其、朱某、陳某4及陳某4叫來的2個男子共5人在2702室開始上班,其負責這一聊天組。做到4月10多號的時候,因羅某3凌的弟弟羅某1被安徽警方抓走,就都不做了。到5月9日左右,羅某3凌打電話說要繼續(xù)做,并給其筆記本電腦、手機,其和朱某沒做幾天就被抓了。并證實吳某某6經羅某3凌介紹到其工作點,編號為823,吳某某6做了幾天就出去做了,他的業(yè)績是直接和羅某3凌結算。并證實其使用的微信號、昵稱及詐騙的流程、其所在工作點情況、工作人員編號、林某某4福及其小組的工作編號。另證實2018年4月林某某4銘、胡某到其工作點了解刷單詐騙流程,其和羅某3凌商量后答應給他們30%的點及他們的聊天組設在仙游;

(42)被告人林某某4福的供述稱,2018年3月初,表哥羅某3凌和其說有個刷單詐騙的活,其和朋友林某某2一起到龍巖和羅某3凌見面了解情況,后一起到羅某3凌位于城上城的工作室學習如何實施詐騙。并證實其聊天組的工作人員、編號、分成、發(fā)展情況、具體的詐騙流程、其本人微信號、QQ號及林某某2在城上城工作室單獨設立了聊天組及胡某有聯(lián)系其打聽做美麗說刷單詐騙,后來有去找林某某2,是否合作其不清楚;

(43)被告人林某某4銘的供述稱,2018年4月10多號,其通過胡某知道“美麗說”刷單詐騙,并和胡某去其同學林某某2處了解具體操作流程,和林某某2談妥給予他們30%的點。后其、胡某、張某2商量后,決定在其住的仙游縣鯉中小區(qū)6號樓302室設立工作點,其和張某2各占40%,胡某占20%。并證實了詐騙的流程、該聊天組開始時間、工作人員及各自的編號、報酬及其該工作點的詐騙金額;

(44)被告人吳某某6的供述稱,2018年4月左右,經其表哥羅某3凌介紹到龍巖禹洲城上城2702室林某某2處做刷單詐騙,其提成是和羅某3凌結算,其業(yè)績林某某2能否拿提成其不清楚,客服的QQ號碼是通過林某某2工作點的手機獲得的。在興業(yè)小區(qū)的住處是羅某3凌給其租的,表哥羅某某1負責記賬,其會問羅某某1其業(yè)績情況,羅某某1知道其編號。其有介紹朋友陳某2到林某某2工作點參與詐騙,大概在4月13日左右,做了2天,后因為有人被抓,林某某2就通知休息了;

(45)被告人林某某7的供述稱,2018年5月初,其經張某2介紹到仙游鯉中小區(qū)上班,并證實了具體實施詐騙的流程和獲得報酬的情況。另證實其工作用的微信昵稱是“水果、小明”,工作點有微信群,群名為“炸氏人民政府”,其在群里的昵稱叫“零只熊”,微信號是×××,該工作室負責人是張某2、林某某4銘;

(46)被告人王某某3的供述稱,2017年5月,對方通過“站長俱樂部”QQ群將其加為好友,因其昵稱備注是“網站建設、https協(xié)議安裝”,對方就問其能不能做一個支付接口,其答應了,對方將頁面是“美麗說”的購物網站發(fā)給其,其看出來是用模板做出來的就知道這個網站是假的,因網站的服務器非???,其建議給對方重新弄一個服務器,對方同意,其重新給對方弄了服務器后把之前的域名和頁面掛到服務器上,把唐山那家公司的支付寶商戶號連接在網站上,把支付寶賬號密碼都給了對方,網站可以正常運行和收款。之后該網站的服務器一直是其提供和更換,差不多一個月更換一次,且之前提供給對方的收款商戶沒多久就被封掉了,對方找人將網站的支付接口換成二維碼支付,收款的二維碼是對方提供,其負責把收款二維碼掛到網站上,這樣維持了一年,最后一次更改服務器和更換收款二維碼是在2018年5月10日左右。其幫對方的網站搭建了網站域名,提供過很多個,關聯(lián)的都是同一個數據,即美麗說購物網站。其和對方主要用微信聯(lián)系,并證實了雙方聯(lián)系的微信號。其知道對方的網站有問題,肯定是在做騙之類的事情,但其只是想通過給對方做網站和支付接口賺點錢。其通過微信轉賬共收款四、五千元。2018年4月,對方微信聯(lián)系其,讓其把服務器都注銷,聊天記錄刪除,并換了一個微信號和其聯(lián)系,說是有稅務局的人查他,但其未刪除相關數據。

關于起訴對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的詐騙金額分別為65萬余元、48萬余元、17萬余元的指控。經查,公訴機關按照上述三被告人參與期間整個詐騙團伙騙得的金額作為其各自的犯罪金額,但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三個聊天組是各自設立并行的聊天組,各個聊天組之間的工作并無交集,各組按照該組騙得的金額和羅某3凌等人結算提成,所騙得錢財也未交叉,故對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的詐騙金額應按其各自參與期間,所在組騙得的金額計算其各自的詐騙金額。其中,起訴對吳某某6系林某某2聊天組成員的指控。經查,吳某某6系羅某3凌的親戚,經羅某3凌安排到林某某2聊天組所在的龍巖禹洲城上城2702室工作,該工作點的房子是羅某3凌租的,吳某某6的提成是直接與羅某3凌結算,且林某某2對吳某某6在其處工作期間也未進行管理,故吳某某6不能認定為林某某2聊天組的成員,吳某某6的詐騙金額也不應計入林某某2的詐騙金額中。綜上,林某某2的詐騙金額應變更為24.6萬余元,林某某4福的詐騙金額應變更為14.8萬余元,林某某4銘的詐騙金額應變更為13.7萬余元。被告人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及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的辯護人據此提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關于起訴對被告人吳某某6、林某某7的詐騙金額分別為48萬余元、17萬余元的指控。經查,吳某某6系羅某3凌的親戚,經羅某3凌安排至林某某2聊天組所在的龍巖禹洲城上城2702室工作,其有自己的工作編號,與林某某2聊天組并與協(xié)助配合,林某某2也未對其進行管理,其提成是直接與羅某3凌結算,故吳某某6的詐騙金額應是其參與期間,其個人所騙的數額。林某某7在林某某4銘等人所設的聊天組工作,其作為工作人員有自己的工作編號,其將被害人誘騙推送至客服組,算入其工作業(yè)績,進而獲得提成,其與該聊天組的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大多是獨立、并行的,并不是相互配合、協(xié)助,故林某某7的詐騙金額應是其參與期間,其個人所騙的數額。綜上,吳某某6的詐騙金額應變更為9.02萬余元,林某某7的詐騙金額應變更為2.03萬余元。被告人吳某某6及吳某某6、林某某7的辯護人據此提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關于起訴對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系主犯的指控。經查,另案處理的羅某3凌、羅某1預謀后,開設了假冒“美麗說”購物網站,以許諾刷單返利實則非法占有被害人刷單錢款的方式實施詐騙,并招募、發(fā)展了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等人,作為管理人員或各自成立聊天組誘騙被害人,并推送至客服組,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的工作職責、工作地點是羅某3凌安排,作案工具是羅某3凌提供,所獲報酬是羅某3凌發(fā)放,具體行騙的流程也是羅某3凌等人傳授,故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應認定為從犯,起訴對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系主犯的指控予以變更。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及其辯護人據此提出的辯解和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

關于被告人王某某3及其辯護人提出王某某3對于羅某3凌購買其技術服務用于詐騙是不知情的,其只知道羅某3凌是可能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不應認定王某某3構成詐騙罪,應認定其構成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辯解及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王某某3明知羅某3凌提供的“美麗說”網站是假冒的且意識到是用于實施詐騙,從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其幫助羅某3凌架設網站域名、提供支付接口,租用、更換服務器10余次,提供技術支持,并收取報酬,王某某3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仍提供技術支持,應以詐騙共同犯罪論處,故王某某3及其辯護人的該辯解和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其中,羅某某1、王某某3數額特別巨大,林某某2、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數額巨大,林某某7數額較大,七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林某某2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各辯護人提出的該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林某某4福在本院審理期間退出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王某某3在本案中僅提供技術支持,收取相應的報酬,并不實際參與詐騙,犯罪情節(jié)較輕,且退出違法所得,可以從寬處罰并適用緩刑。林某某7系聊天組的工作人員,入職時間較短,犯罪情節(jié)較輕,且退出違法所得,可以從寬處罰并適用緩刑。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guī)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羅某某1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起至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止。)

二、被告人林某某2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起至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三、被告人王某某3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即繳納)。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四、被告人林某某4福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九年九月二日起至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止。)

五、被告人林某某4銘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起至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三日止。)

六、被告人吳某某6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繳納)。

(刑期從判決執(zhí)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起至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止。)

七、被告人林某某7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后即繳納)。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八、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機、筆記本電腦、銀行卡等物予以沒收;被告人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7退繳的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9000元發(fā)還被害人;繼續(xù)追繳被告人羅某某1、林某某2、王某某3、林某某4福、林某某4銘、吳某某6、林某某7的違法所得。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審判人員

審判長莊玲娜

人民陪審員張文球

人民陪審員張德宏

裁判日期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書記員

代書記員吳一帆


 
 
 
免責聲明
相關閱讀
  合肥律師推薦  
蘇義飛律師
專長:刑事辯護、取保候審
電話:(微信)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B座37樓
  最新文章  
  人氣排名  
訴訟費用 | 誠聘英才 | 法律聲明 | 投訴建議 | 關于我們
地址:合肥廬陽區(qū)東怡金融廣場金亞太律所 電話: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備12001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