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審判參考》(2002年第2輯,總第25輯)
[第165號]鞠春香、張志明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生產、銷售假藥行為的定罪量刑
[第166號]俞亞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銷售以“瘦肉精”飼養(yǎng)的肉豬致多人中毒的行為如何定罪處罰
[第167號]袁鷹、歐陽湘、李巍集資詐騙案-非法傳銷過程中攜傳銷款潛逃的行為如何處理
[第168號]劉崗、王小軍、莊志德金融憑證詐騙案-犯罪故意內容不一致的能否構成共同犯罪
[第169號]俞輝合同詐騙案-刑法修訂后審理的實施于刑法修訂前的單位貸款詐騙案件如何處理
[第170號]趙志剛偽造有價票證案-偽造洗澡票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171號]李春林故意殺人案-為逃避債務故意殺人后又拿走被害人財物的行為如何定性
[第172號]劉某訴江某故意傷害案-自訴案件中的自首情節(jié)如何認定
[第173號]胡從方拐騙兒童案-如何區(qū)分拐騙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
[第174號]沈某挪用資金案-追訴時效也應適用從舊兼從輕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