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法院:望奎縣人民法院
案號:(2017)黑1221民初1395號
案件類型:民事
案由: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裁判日期:2017-12-21
審理經(jīng)過
本院在審理原告何淑清與被告張勇、黑龍江省東興世紀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何淑清于2017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原告何淑清的撤訴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裁判結(jié)果
準許原告何淑清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384.00元,由原告何淑清負擔。
審判人員
審判員張萬忠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
書記員劉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