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問題
時間:2019-09-19 來源:檢察日報
咨詢類別:刑事執(zhí)行檢察
咨詢內容:審查起訴期間,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同律師同時提出取保候審建議和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應當如何處理?是需要由執(zhí)檢部門進行審查,還是由公訴部門審查?(咨詢人:云南省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開遠鐵路運輸檢察院?王慶偉)
解答專家周慧:申請羈押必要性審查和申請取保候審都是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刑事執(zhí)行檢察部門對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后決定是否向公訴部門提出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建議,是否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是由公訴部門決定。犯罪嫌疑人向公訴部門申請取保候審,由公訴部門決定。二者并不沖突,刑事執(zhí)行檢察部門和公訴部門各自按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職責。
[責任編輯: 佟海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