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85年03月27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國函〔1985〕47號
施行日期1985年03月27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經貿部:
你部《關于送審建立中國國際經濟信息中心的方案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部建立中國國際經濟信息中心。該中心負責國際經濟貿易領域的信息收集、分析、存儲工作,及時地向中央和各地區(qū)領導機關,以及有關單位提供國際經濟信息,為對外經濟貿易、管理和決策以及生產科研服務。
二、 中國國際經濟信息中心為事業(yè)單位,按企業(yè)化經營,實行有償服務,逐步做到以收抵支。在近期內,國家財政從事業(yè)費中給予適當補助。該中心所需專項開辦費、培訓費,由財政部撥給二百萬元人民幣。所需二百萬美元外匯額度,納入經貿部非貿易外匯收支計劃,由財政部解決。
三、 所需人員編制,首先應在經貿部內部作統(tǒng)籌安排,合理調劑。編制數額不足時,由經貿部提出具體計劃,與勞動人事部商量解決。
四、 該中心大樓的建設,由國家補助投資三千萬元,不足部分由經貿部自行籌措解決。建設規(guī)模要量力而行,由經貿部負責做好可行性研究,自行審批設計任務書,報國家計委備案。
國 務 院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