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務院
發(fā)文日期1983年06月30日
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施行日期1983年06月30日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guī)范性文件
(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
為了加強基本建設管理,糾正基本建設中的浪費現(xiàn)象和不正之風,國務院決定對一部分建設項目超概算的情況進行檢查?,F(xiàn)通知如下:
一、 由國家計委會同中紀委等有關部門,組成國務院工作組,對柳州水泥廠擴建工程和京杭運河工程進行檢查。
二、 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市、自治區(qū)也要在最近期間,選擇兩個超概算比較突出的建設項目,由負責同志帶隊,進行檢查。
三、 檢查工作要從檢查突破概算情況入手,認真解剖“麻雀”,查明原定投資多少,超過多少,哪些是由原來報計劃時“釣魚”,有意打低而超過的;哪些是由于前期工作沒有做好,匆忙上馬造成超支的;哪些是由于有關方面敲詐勒索而超過的;哪些是設計、施工管理不善損失浪費的。要通過檢查,分清是非,查明責任, 是誰搞的, 為什么要這樣搞,要作為責任事故來檢查。檢查時一定要實事求是,公正嚴明,鐵面無私,毫不含糊。對于那些玩忽職守或違法亂紀、敲詐勒索,造成國家財產(chǎn)嚴重損失浪費者,要嚴肅處理,直至繩之以法。
四、 要通過典型解剖,認真分析基本建設各個環(huán)節(jié)存在的問題,總結經(jīng)驗,制定改進管理、杜絕浪費、降低工程造價、 提高投資效益的措施, 并建立和健全嚴格的經(jīng)濟責任制度。 望將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及時報告國務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