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司許〔2022〕221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安徽金天都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變更負責人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核,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一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司法部令第142號)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安徽金天都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吳偉變更為林強。
安徽省司法廳
2022年5月17日
皖司許〔2020〕 第391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
安徽金天都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的負責人變更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以及《 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 》等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
安徽金天都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由蔣思清變更為吳偉時。
安徽省司法廳
2020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