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決字〔2018〕第416號
安徽董闊律師事務所:
你所向本機關提出的名稱變更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部《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準予變更。
請你所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持原行政許可證件到本機關(省政務服務中心司法廳窗口)辦理變更手續(xù)。
安徽董闊律師事務所名稱變更為安徽裕德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18年9月5日
抄送:阜陽市司法局,省律師協(xié)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