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安徽省教育廳 【發(fā)文字號】 皖教秘[2014]421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9.29 【實施日期】 2014.09.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學生與助學獎學金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421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我省2014年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研究生獎助政策落實工作
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是貫徹落實《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具體要求,是全面實施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的重要保障;是加大研究生獎助力度,提高研究生整體待遇水平的基本途徑;是激發(fā)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積極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高校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落實各項政策,規(guī)范評審程序,嚴格獎助管理,按時足額發(fā)放,保障研究生獎助工作公平、公正、高效開展。
二、有關工作要求
1.認真制定管理辦法。各有關高校要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皖教秘〔2014〕336號)、《安徽省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2507號)、《安徽省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4〕287)要求制定相應的具體管理辦法。要根據(jù)《安徽省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4〕286)要求,結合本校研究生培養(yǎng)實際情況,確定本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和評定辦法。各高校應將本校制定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具體管理辦法、操作細則等文件報送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尚未報送的高校請于10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健全評審組織機構。各有關高校應建立健全與本校研究生規(guī)模和管理機構相適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機制,應成立由校主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并裁決有關申訴事項。高校下設的基層單位應成立由基層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的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申請、初步評審等工作。
3.準確把握評審標準。各校要根據(jù)有關文件要求,準確把握資助對象認定原則,規(guī)范評審流程,嚴格執(zhí)行公示時間要求。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可同時獲得。新入學的研究生可以參評研究生獎助學金。
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和發(fā)放工作,由學生學籍所在高校負責組織。
4.按時發(fā)放獎助資金。各有關高等學校應于11月30日前,通過銀行卡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同時,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各高校按月發(fā)放至符合條件的學生銀行卡中。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時間
報送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7日。
(二)報送材料
1.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報告,報告應反映名額分配、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和研究生培養(yǎng)基層單位評審委員會組成、評審工作程序、公示、評審結果等情況;評審報告須以學校的正式文件報送,報告主送單位為省教育廳。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和《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附件1、附件2)。
3.《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3)
上述評審材料以電子版方式報送,其中評審報告正式文件(含附件)報送pdf格式掃描文檔,不需寄送紙質材料。附件1、2、3電子版以excel格式報送,附件可在“安徽學生資助網-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4.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陸振錚;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號509室;郵編:230061;
電子郵箱:ahxszz@ahedu.gov.cn。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2.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3. 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情況統(tǒng)計表
安徽省教育廳
2014年9月29日
【發(fā)布日期】 2014.09.29 【實施日期】 2014.09.29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學生與助學獎學金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4〕421號)
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我省2014年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工作,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研究生獎助政策落實工作
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是貫徹落實《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的具體要求,是全面實施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健全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的重要保障;是加大研究生獎助力度,提高研究生整體待遇水平的基本途徑;是激發(fā)研究生學習和科研積極性,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高校要切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落實各項政策,規(guī)范評審程序,嚴格獎助管理,按時足額發(fā)放,保障研究生獎助工作公平、公正、高效開展。
二、有關工作要求
1.認真制定管理辦法。各有關高校要根據(jù)《普通高等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皖教秘〔2014〕336號)、《安徽省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2507號)、《安徽省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4〕287)要求制定相應的具體管理辦法。要根據(jù)《安徽省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4〕286)要求,結合本校研究生培養(yǎng)實際情況,確定本校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獎勵標準和評定辦法。各高校應將本校制定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具體管理辦法、操作細則等文件報送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備案,尚未報送的高校請于10月1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健全評審組織機構。各有關高校應建立健全與本校研究生規(guī)模和管理機構相適應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評審機制,應成立由校主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等組成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并裁決有關申訴事項。高校下設的基層單位應成立由基層單位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研究生導師、行政管理人員、學生代表任委員的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申請、初步評審等工作。
3.準確把握評審標準。各校要根據(jù)有關文件要求,準確把握資助對象認定原則,規(guī)范評審流程,嚴格執(zhí)行公示時間要求。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可同時獲得。新入學的研究生可以參評研究生獎助學金。
聯(lián)合培養(yǎng)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和發(fā)放工作,由學生學籍所在高校負責組織。
4.按時發(fā)放獎助資金。各有關高等學校應于11月30日前,通過銀行卡將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一次性發(fā)放給獲獎學生,同時,將研究生獲得國家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各高校按月發(fā)放至符合條件的學生銀行卡中。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報送時間
報送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7日。
(二)報送材料
1.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報告,報告應反映名額分配、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和研究生培養(yǎng)基層單位評審委員會組成、評審工作程序、公示、評審結果等情況;評審報告須以學校的正式文件報送,報告主送單位為省教育廳。
2.《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和《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附件1、附件2)。
3.《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情況統(tǒng)計表》(附件3)
上述評審材料以電子版方式報送,其中評審報告正式文件(含附件)報送pdf格式掃描文檔,不需寄送紙質材料。附件1、2、3電子版以excel格式報送,附件可在“安徽學生資助網-下載中心”欄目下載。
4.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陸振錚;
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號509室;郵編:230061;
電子郵箱:ahxszz@ahedu.gov.cn。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2. 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
3. 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審情況統(tǒng)計表
安徽省教育廳
201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