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安徽省物價局 【發(fā)布日期】 2015.09.21
【實施日期】 2015.09.21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價格綜合規(guī)定
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健全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制度的通知
各市物價局,廣德、宿松縣物價局,省局各處室、單位:
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對基層工作的聯系指導,提高基層價格工作水平,省物價局決定建立和完善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制度。現就具體制度通知如下:
一、健全基層聯系點制度
省物價局在征集各市價格部門意見基礎上,確定11個縣級價格部門作為局領導和處室、單位工作聯系點(見附件)。基層工作聯系點,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局領導每年到基層聯系點不少于2次,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到基層聯系點不少于1次。重點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開展調研走訪、征求地方黨委政府意見等形式,加強對基層聯系點的工作指導。局領導和處室單位負責人每次到點聯系情況要及時形成工作報告?;鶎勇撓迭c制度的落實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負責。
二、堅持深入基層調研制度
繼續(xù)堅持每年一主題的系統(tǒng)大調研活動。每年第一季度,省局確定主題布置系統(tǒng)大調研;平時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基層、深入企業(yè)、深入群眾開展專題調研。
調研要明確主題,帶著問題,多到困難較多、條件較差的地方去,多到矛盾較集中、群眾意見較多的地方去,多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每次調研結束后,要及時撰寫調研報告,在全局范圍內共享。系統(tǒng)大調研活動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安排,平時專題調研活動由局領導和各處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
三、完善基層干部業(yè)務培訓制度
落實省物價局年度干部培訓計劃,增加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培訓占比,提高培訓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承擔培訓任務的處室單位要精心做好培訓前的各項準備、培訓過程中的組織協(xié)調和培訓結束后的總結宣傳、資料整理等工作。按照一級負責一級的原則,各市價格部門要加強對縣、區(qū)價格部門公務員的法制和業(yè)務培訓。省局干部業(yè)務培訓制度的落實由局人事處統(tǒng)籌負責。
四、建立與基層業(yè)務交流制度
建立上下互聯的QQ群。各處室單位要與市和省直管縣價格部門內設機構對口建立QQ群,確定專人負責,及時解答價格政策,聽取意見,加強工作聯系和交流。
利用省物價局網站、政務微博、物價情況等載體,及時反映各級價格部門工作動態(tài)、重要舉措,相互借鑒、相互促進,共同推進系統(tǒng)價格工作。
五、完善重點價格工作調度、通報和約談制度
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等全省性工作任務,省物價局統(tǒng)一確定工作目標、措施和進度安排,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季、月或旬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全省價格系統(tǒng)進行通報,并抄送當地政府。對工作進展不達序時進度的市及省直管縣,由省物價局領導約談其價格部門主要負責人,其他不達序時進度的縣(市、區(qū))由市物價部門負責人約談其縣級價格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其說明情況,明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重點工作任務的目標、措施及進度安排,對市、直管縣不達序時進度的約談工作,由局相關處室、單位具體負責;通報制度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負責。
六、建立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報告制度
聯系指導基層工作情況實行半年報告制度,報告內容包括服務基層所做工作、所解決問題、回應基層工作建議等。各處室、單位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抄送綜合法規(guī)處。
局長辦公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專題聽取基層聯系指導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解決聯系指導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和事關長遠發(fā)展的問題。
各市價格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縣級價格工作的聯系指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辦法,狠抓落實,推動縣級價格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附件:省物價局基層聯系點一覽表
省物價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省物價局基層聯系點一覽表
序號
聯系領導或單位
基層聯系點
備 注
1
陶方啟
太湖縣物價局
2
鄧安平
巢湖市物價局
3
袁之應
青陽縣物價局
4
王啟康
霍山縣物價局
5
程雙林
固鎮(zhèn)縣物價局
6
辦公室、收費管理處
郎溪縣物價局
7
人事處、機關黨委、監(jiān)察室
和縣物價局
8
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服務價格處
歙縣物價局
9
價格成本調查監(jiān)審局、商品價格處
無為縣物價局
10
價格監(jiān)測局、綜合法規(guī)處
淮南市大通區(qū)物價局
11
價格認證中心、農產品和醫(yī)藥價格處
定遠縣物價局
【實施日期】 2015.09.21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價格綜合規(guī)定
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健全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制度的通知
各市物價局,廣德、宿松縣物價局,省局各處室、單位:
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加強對基層工作的聯系指導,提高基層價格工作水平,省物價局決定建立和完善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制度。現就具體制度通知如下:
一、健全基層聯系點制度
省物價局在征集各市價格部門意見基礎上,確定11個縣級價格部門作為局領導和處室、單位工作聯系點(見附件)。基層工作聯系點,原則上每3年調整一次。
局領導每年到基層聯系點不少于2次,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到基層聯系點不少于1次。重點通過聽取工作匯報、召開座談會、開展調研走訪、征求地方黨委政府意見等形式,加強對基層聯系點的工作指導。局領導和處室單位負責人每次到點聯系情況要及時形成工作報告?;鶎勇撓迭c制度的落實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負責。
二、堅持深入基層調研制度
繼續(xù)堅持每年一主題的系統(tǒng)大調研活動。每年第一季度,省局確定主題布置系統(tǒng)大調研;平時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基層、深入企業(yè)、深入群眾開展專題調研。
調研要明確主題,帶著問題,多到困難較多、條件較差的地方去,多到矛盾較集中、群眾意見較多的地方去,多研究問題、解決困難。每次調研結束后,要及時撰寫調研報告,在全局范圍內共享。系統(tǒng)大調研活動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安排,平時專題調研活動由局領導和各處室、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
三、完善基層干部業(yè)務培訓制度
落實省物價局年度干部培訓計劃,增加政策法規(guī)和業(yè)務培訓占比,提高培訓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承擔培訓任務的處室單位要精心做好培訓前的各項準備、培訓過程中的組織協(xié)調和培訓結束后的總結宣傳、資料整理等工作。按照一級負責一級的原則,各市價格部門要加強對縣、區(qū)價格部門公務員的法制和業(yè)務培訓。省局干部業(yè)務培訓制度的落實由局人事處統(tǒng)籌負責。
四、建立與基層業(yè)務交流制度
建立上下互聯的QQ群。各處室單位要與市和省直管縣價格部門內設機構對口建立QQ群,確定專人負責,及時解答價格政策,聽取意見,加強工作聯系和交流。
利用省物價局網站、政務微博、物價情況等載體,及時反映各級價格部門工作動態(tài)、重要舉措,相互借鑒、相互促進,共同推進系統(tǒng)價格工作。
五、完善重點價格工作調度、通報和約談制度
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工作等全省性工作任務,省物價局統(tǒng)一確定工作目標、措施和進度安排,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季、月或旬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向全省價格系統(tǒng)進行通報,并抄送當地政府。對工作進展不達序時進度的市及省直管縣,由省物價局領導約談其價格部門主要負責人,其他不達序時進度的縣(市、區(qū))由市物價部門負責人約談其縣級價格部門主要負責人,督促其說明情況,明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重點工作任務的目標、措施及進度安排,對市、直管縣不達序時進度的約談工作,由局相關處室、單位具體負責;通報制度由局綜合法規(guī)處統(tǒng)籌負責。
六、建立基層價格工作聯系指導報告制度
聯系指導基層工作情況實行半年報告制度,報告內容包括服務基層所做工作、所解決問題、回應基層工作建議等。各處室、單位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抄送綜合法規(guī)處。
局長辦公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專題聽取基層聯系指導工作情況的匯報,研究解決聯系指導中發(fā)現的突出問題和事關長遠發(fā)展的問題。
各市價格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縣級價格工作的聯系指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辦法,狠抓落實,推動縣級價格工作不斷邁上新臺階。
附件:省物價局基層聯系點一覽表
省物價局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省物價局基層聯系點一覽表
序號
聯系領導或單位
基層聯系點
備 注
1
陶方啟
太湖縣物價局
2
鄧安平
巢湖市物價局
3
袁之應
青陽縣物價局
4
王啟康
霍山縣物價局
5
程雙林
固鎮(zhèn)縣物價局
6
辦公室、收費管理處
郎溪縣物價局
7
人事處、機關黨委、監(jiān)察室
和縣物價局
8
價格監(jiān)督檢查局、服務價格處
歙縣物價局
9
價格成本調查監(jiān)審局、商品價格處
無為縣物價局
10
價格監(jiān)測局、綜合法規(guī)處
淮南市大通區(qū)物價局
11
價格認證中心、農產品和醫(yī)藥價格處
定遠縣物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