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物價局 【發(fā)文字號】 合價監(jiān)[2008]385號
【發(fā)布日期】 2008.09.27 【實施日期】 2008.09.27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合肥市物價局轉發(fā)《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合價監(jiān)[2008]385號)
局各處室、單位:
根據市糾風辦《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合糾辦〔2008〕8號)的精神和《合肥市物價局2008年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意見》(合價監(jiān)〔2008〕366號)的要求,現對2008年度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各項考評任務,結合本局各部門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責任部門如下:
(1)《合肥市2008年度行政服務中心政風行風評議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物價局業(yè)務受理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評分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監(jiān)測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風行風評議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考核評分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價格監(jiān)督檢查分局;
?。?)《合肥市2008年度糾風牽頭部門工作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局監(jiān)察室;
?。?)《合肥市2008年度政風行風熱線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監(jiān)測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務公開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綜合法規(guī)處。
請各部門根據考核細則認真逐項抓好貫徹落實。局效能辦將認真抓好政風行風評議各項工作任務的督查,對不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影響全局政風行風評議的部門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實行責任追究。
附:《關于印發(fā)〈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發(fā)布日期】 2008.09.27 【實施日期】 2008.09.27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機關工作綜合規(guī)定
合肥市物價局轉發(fā)《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合價監(jiān)[2008]385號)
局各處室、單位:
根據市糾風辦《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合糾辦〔2008〕8號)的精神和《合肥市物價局2008年度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實施意見》(合價監(jiān)〔2008〕366號)的要求,現對2008年度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各項考評任務,結合本局各部門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責任部門如下:
(1)《合肥市2008年度行政服務中心政風行風評議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市行政服務中心物價局業(yè)務受理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府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工作評分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監(jiān)測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風行風評議12345政府服務熱線工作考核評分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價格監(jiān)督檢查分局;
?。?)《合肥市2008年度糾風牽頭部門工作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局監(jiān)察室;
?。?)《合肥市2008年度政風行風熱線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監(jiān)測處;
?。?)《合肥市2008年度政務公開考核細則》工作任務,責任部門:綜合法規(guī)處。
請各部門根據考核細則認真逐項抓好貫徹落實。局效能辦將認真抓好政風行風評議各項工作任務的督查,對不認真完成工作任務,影響全局政風行風評議的部門和人員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實行責任追究。
附:《關于印發(fā)〈2008年合肥市政風行風評議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