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政府 【發(fā)文字號】 合政辦[2011]47號
【發(fā)布日期】 2011.12.21 【實施日期】 2011.12.21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預算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財政局關于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
(合政辦〔2011〕47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財政局制定的《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已經2011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
(市財政局)
第一條 為提高部門預算編制質量,強化預算執(zhí)行,促進我市市級預算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不斷提升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一級預算部門(含本級和所屬二級及以下預算單位,下同),新增一級預算部門于預算批復次年納入考評。
第三條 預算管理考評工作應當依法規(guī)范、客觀公正、有理有據(jù)。
第四條 預算管理工作考評內容為市本級一級預算部門上一年度的預算管理工作,具體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zhí)行、財務管理及預算績效管理等。
第五條 預算管理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其中預算編制40分,預算執(zhí)行30分,財務管理與預算績效管理30分。市財政局根據(jù)年度工作重點和實際情況,制定考評實施細則和具體考評指標。
第六條 預算管理考評工作由市財政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評工作分為財政日??荚u、預算單位年終自評和財政集中考評。
第七條 財政日??荚u由市財政局根據(jù)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章制度、職能范圍、相關憑證資料,對涉及的考評指標逐條打分。
第八條 預算單位年終自評由各預算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根據(jù)有關要求,組織開展本部門自查自評工作,形成部門自查報告和自評結果,報送市財政局。
第九條 在日常考評、預算單位年終自評的基礎上,市財政局于每年第一季度對各預算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形成預算管理綜合考評結果。
第十條 預算管理綜合考評結果由市財政局上報市政府審定。綜合考評得分前10名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并在下一年度該部門預算安排中增加10%公用經費。
第十一條 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逗戏适惺屑壊块T預算編制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合財預編〔2009〕256號)同時廢止。
【發(fā)布日期】 2011.12.21 【實施日期】 2011.12.21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預算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市財政局關于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的通知
(合政辦〔2011〕47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市財政局制定的《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已經2011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9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合肥市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考評暫行辦法
(市財政局)
第一條 為提高部門預算編制質量,強化預算執(zhí)行,促進我市市級預算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不斷提升財政財務管理水平,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本級一級預算部門(含本級和所屬二級及以下預算單位,下同),新增一級預算部門于預算批復次年納入考評。
第三條 預算管理考評工作應當依法規(guī)范、客觀公正、有理有據(jù)。
第四條 預算管理工作考評內容為市本級一級預算部門上一年度的預算管理工作,具體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zhí)行、財務管理及預算績效管理等。
第五條 預算管理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其中預算編制40分,預算執(zhí)行30分,財務管理與預算績效管理30分。市財政局根據(jù)年度工作重點和實際情況,制定考評實施細則和具體考評指標。
第六條 預算管理考評工作由市財政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評工作分為財政日??荚u、預算單位年終自評和財政集中考評。
第七條 財政日??荚u由市財政局根據(jù)財政財務管理規(guī)章制度、職能范圍、相關憑證資料,對涉及的考評指標逐條打分。
第八條 預算單位年終自評由各預算主管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根據(jù)有關要求,組織開展本部門自查自評工作,形成部門自查報告和自評結果,報送市財政局。
第九條 在日常考評、預算單位年終自評的基礎上,市財政局于每年第一季度對各預算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形成預算管理綜合考評結果。
第十條 預算管理綜合考評結果由市財政局上報市政府審定。綜合考評得分前10名的單位,予以通報表彰,并在下一年度該部門預算安排中增加10%公用經費。
第十一條 本辦法從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逗戏适惺屑壊块T預算編制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合財預編〔2009〕256號)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