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合肥市教育局 【發(fā)文字號】 合教秘[2013]316號
【發(fā)布日期】 2013.07.02 【實施日期】 2013.07.02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中等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及2013-2014學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軍訓的通知
(合教秘〔2013〕316號)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市管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zhuǎn)發(fā)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意見的通知》及《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guī)定》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就我市中小學校國防教育活動及2013-2014學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軍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在中小學開展國防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中開展軍訓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xiàn)代化的要求,適應我國人才培養(yǎng)戰(zhàn)略目標和加強國防后備力量建設的需要,增強廣大中小學生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和必要的軍事技能,自覺履行國防義務,強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加強組織性和紀律性,培養(yǎng)吃苦耐勞和艱苦樸素的作風,促進學生綜合素質(zhì)的全面提高,為國家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成立合肥市中小學國防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縣(市)、區(qū)中小學校國防教育及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具體組織市管學校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姜昌根、徐海濤
成 員:吳慶防、吳友幫、陸祖書、吳 彪、時先榮、汪明華
李存銀、許新國、王曉春、鄭春強、項 菲、張承沖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主動協(xié)調(diào)當?shù)厝宋洳块T或駐軍成立中小學國防教育及學生軍訓工作領導機構(gòu),因地制宜,嚴密組織,確保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人員、時間、內(nèi)容、措施和效果到位。加強安全教育,做好防控預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三、工作安排
(一)國防教育
學校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zhì)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國防教育活動要貫徹全體師生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實行經(jīng)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jié)合、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jié)合、理論教育與行為教育相結(jié)合的原則。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轄區(qū)學校國防教育工作進行定期考核。各中小學校要積極采取課堂教學、課外活動或通過舉辦少年軍校的形式,將國防教育內(nèi)容納入主題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不斷提高國防教育的效果和質(zhì)量。
(二)高中階段軍訓對象及時間安排
2013-2014學年度軍訓對象為2013年秋季入學的高中階段新生(含上學年度非身體原因未參訓的學生),堅持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要求的原則,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集中開展軍訓工作。
市區(qū)部分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由合肥市國防教育學校具體承辦(附件1),貫穿全年;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軍訓工作由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承訓軍事單位安排,暑期完成;高校附中、民辦高中的軍訓工作由學校自主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市管學校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guī)定》、《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為依據(jù),積極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和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
(二)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市管學校要根據(jù)市教育局學年度軍訓工作安排及時調(diào)整高一教學計劃,妥善安排好教學工作。每期軍訓各參訓學校每天安排的帶隊教師應不少于4名(其中1人為中層以上干部,至少有1名女教師),積極協(xié)助承訓單位的管理工作。
(三)參訓的學校要對學生的健康狀況細致摸底,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心肌炎、哮喘等心肺血管功能疾病,癲癇、心理障礙、抑郁癥等精神心理疾病,傳染病、皮膚病、因殘疾而生活不便等不適宜參加較高強度訓練的學生不得參加軍訓。因故不能參加當年軍訓的學生,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須經(jīng)家長簽字確認)并報送有關證明材料,由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學校應于軍訓前將因故不能參加當年軍訓的學生名單(附件2)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并視情況安排他們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軍訓。
(四)合肥市國防教育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軍訓工作的領導,增強服務意識、規(guī)范意識和質(zhì)量意識,按照《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的要求,根據(jù)不同學校學生的特點,科學安排教學計劃,更新軍訓內(nèi)容,周到熱情提供服務。要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層層落實,強化管理,確保軍訓工作的順利進行。要進一步規(guī)范辦學行為,嚴格執(zhí)行學校財務制度,加強收費工作管理,切實加強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和保衛(wèi)工作,不斷提高后勤服務和管理水平。
(五)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軍訓學校應對承接學生軍訓工作的單位進行嚴格篩查,不得請不具備承訓資質(zhì)的單位承擔本校學生軍訓工作。加強和軍訓教官的溝通,展現(xiàn)出良好的教師素養(yǎng)和軍人特質(zhì)。參訓學校特困生軍訓費用的減免,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參訓學校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辦理減免手續(xù)。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知識講座考核成績將載入本人學籍檔案。
軍訓工作結(jié)束后,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軍訓總結(jié),及時將本單位學生軍訓工作總結(jié)和《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附件3)以電子文檔和書面形式報市教育局基教處。
聯(lián)系人:張承沖,電話:63505161,傳真:63505161,電子信箱:zhchchhfjy@126.com。
附件:1.2013-2014學年度市區(qū)有關學校高中階段新生軍訓計劃安排表
2.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軍訓情況匯總表
3.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7月2日
附件1:
2013-2014學年度市區(qū)有關學校高中階段新生軍訓計劃安排表
序號
學 校
起止時間
計劃參訓人數(shù)
備 注
1
合肥一六八中學
2013.7.21-7.27
1200
在本校進行
2
合肥市第八中學
8.2-8.13
1856
分兩期
3
合肥市第六中學
8.14-8.25
1803
分兩期
4
合肥市第一中學
8.20-8.26
1887
在本校進行
5
合肥市第九中學
8.26-8.31
650
6
合肥市第十中學
9.1-9.7
800
7
合肥市第五中學
9.8-9.14
800
8
合肥市第二中學
(合肥外國語學校)
9.15-9.21
720
9
合肥市經(jīng)濟管理學校
9.22-9.28
10
合肥市第七中學
10.6-10.12
650
11
合肥市第三中學
10.13-10.19
650
12
合肥市第十七中學
10.20-10.26
500
13
合肥市第三十四中學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
10.27-11.02
600
14
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學
合肥市第二十八中學
11.3-11.9
900
15
合肥市電子學校
11.10-11.16
16
合肥市第十一中學
11.17-11.23
800
17
合肥市金融學校
11.24-11.30
18
合肥市廬陽高級中學
2014.3.23-3.29
690
19
合肥市職業(yè)教育中心
3.30-4.5
20
合肥市物流學校
4.13-4.19
21
合肥市服裝學校
4.20-4.26
22
合肥市旅游學校
5.4-5.10
23
合肥市建設學校
5.11-5.17
注:因故推遲軍訓的學校不順延,調(diào)到最后。
附件2:
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
因故不能參加軍訓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章): 填表人: 電話:
序號
姓 名
性別
班級
請假原因
備注
1
2
3
4
5
6
7
8
班主任
意 見
校醫(yī)診
治建議
部門審核意 見
校 領 導
審批意見
201 年 月 日
附件3:
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
填報單位(章): 填表人: 電話:
現(xiàn)有高中校數(shù)
(所)
開訓學校數(shù)
(所)
本年度高一新生數(shù)
(人)
受訓學生數(shù)
(人)
農(nóng)村高中數(shù)
(所)
開學學校數(shù)
(所)
農(nóng)村高一新生數(shù)
(人)
受訓學生數(shù)
(人)
集中軍事訓練時間
(天)
實彈射擊人數(shù)
(人)
教育系統(tǒng)現(xiàn)有
學生軍訓基地
(個)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部隊、軍事院校
軍訓基地情況
(個)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本學年度利用教育系統(tǒng)學生軍訓基地訓練學生數(shù)
(人)
本年度利用部隊、軍事院校訓練學生數(shù)
(人)
備 注
說明:1、高級中學包括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
2、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填報轄區(qū)內(nèi)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情況。
3、市管學校、高校附中、民辦高中、各中等專業(yè)學校單獨填報。
【發(fā)布日期】 2013.07.02 【實施日期】 2013.07.02
【時效性】 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 地方規(guī)范性文件
【法規(guī)類別】 中等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及2013-2014學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軍訓的通知
(合教秘〔2013〕316號)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各市管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轉(zhuǎn)發(fā)教育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級中學開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意見的通知》及《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guī)定》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就我市中小學校國防教育活動及2013-2014學年度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新生軍訓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在中小學開展國防教育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中開展軍訓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來、面向現(xiàn)代化的要求,適應我國人才培養(yǎng)戰(zhàn)略目標和加強國防后備力量建設的需要,增強廣大中小學生國防觀念和國家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國防知識和必要的軍事技能,自覺履行國防義務,強化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加強組織性和紀律性,培養(yǎng)吃苦耐勞和艱苦樸素的作風,促進學生綜合素質(zhì)的全面提高,為國家培養(yǎng)社會主義事業(yè)建設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礎。
二、組織領導
成立合肥市中小學國防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縣(市)、區(qū)中小學校國防教育及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具體組織市管學校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姜昌根、徐海濤
成 員:吳慶防、吳友幫、陸祖書、吳 彪、時先榮、汪明華
李存銀、許新國、王曉春、鄭春強、項 菲、張承沖
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主動協(xié)調(diào)當?shù)厝宋洳块T或駐軍成立中小學國防教育及學生軍訓工作領導機構(gòu),因地制宜,嚴密組織,確保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人員、時間、內(nèi)容、措施和效果到位。加強安全教育,做好防控預案,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三、工作安排
(一)國防教育
學校是全民國防教育的基礎,是實施素質(zhì)教育的重要內(nèi)容。國防教育活動要貫徹全體師生參與、長期堅持、講求實效的方針,實行經(jīng)常教育與集中教育相結(jié)合、普及教育與重點教育相結(jié)合、理論教育與行為教育相結(jié)合的原則。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將國防教育列入工作計劃,加強對學校國防教育的組織、指導和監(jiān)督,并對轄區(qū)學校國防教育工作進行定期考核。各中小學校要積極采取課堂教學、課外活動或通過舉辦少年軍校的形式,將國防教育內(nèi)容納入主題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不斷提高國防教育的效果和質(zhì)量。
(二)高中階段軍訓對象及時間安排
2013-2014學年度軍訓對象為2013年秋季入學的高中階段新生(含上學年度非身體原因未參訓的學生),堅持統(tǒng)一規(guī)劃、統(tǒng)一部署、統(tǒng)一要求的原則,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集中開展軍訓工作。
市區(qū)部分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訓工作由合肥市國防教育學校具體承辦(附件1),貫穿全年;其他高中階段學校軍訓工作由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承訓軍事單位安排,暑期完成;高校附中、民辦高中的軍訓工作由學校自主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和各市管學校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學生軍事訓練工作規(guī)定》、《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為依據(jù),積極開展國防教育活動和高中階段學生軍訓工作。
(二)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市管學校要根據(jù)市教育局學年度軍訓工作安排及時調(diào)整高一教學計劃,妥善安排好教學工作。每期軍訓各參訓學校每天安排的帶隊教師應不少于4名(其中1人為中層以上干部,至少有1名女教師),積極協(xié)助承訓單位的管理工作。
(三)參訓的學校要對學生的健康狀況細致摸底,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心肌炎、哮喘等心肺血管功能疾病,癲癇、心理障礙、抑郁癥等精神心理疾病,傳染病、皮膚病、因殘疾而生活不便等不適宜參加較高強度訓練的學生不得參加軍訓。因故不能參加當年軍訓的學生,應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須經(jīng)家長簽字確認)并報送有關證明材料,由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校長審批。學校應于軍訓前將因故不能參加當年軍訓的學生名單(附件2)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并視情況安排他們參加下一學年度的軍訓。
(四)合肥市國防教育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對軍訓工作的領導,增強服務意識、規(guī)范意識和質(zhì)量意識,按照《高級中學學生軍事訓練教學大綱》的要求,根據(jù)不同學校學生的特點,科學安排教學計劃,更新軍訓內(nèi)容,周到熱情提供服務。要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層層落實,強化管理,確保軍訓工作的順利進行。要進一步規(guī)范辦學行為,嚴格執(zhí)行學校財務制度,加強收費工作管理,切實加強食品衛(wèi)生安全工作和保衛(wèi)工作,不斷提高后勤服務和管理水平。
(五)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軍訓學校應對承接學生軍訓工作的單位進行嚴格篩查,不得請不具備承訓資質(zhì)的單位承擔本校學生軍訓工作。加強和軍訓教官的溝通,展現(xiàn)出良好的教師素養(yǎng)和軍人特質(zhì)。參訓學校特困生軍訓費用的減免,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參訓學校按照市教育局有關規(guī)定辦理減免手續(xù)。高中階段學校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和軍事知識講座考核成績將載入本人學籍檔案。
軍訓工作結(jié)束后,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及各學校要認真做好軍訓總結(jié),及時將本單位學生軍訓工作總結(jié)和《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附件3)以電子文檔和書面形式報市教育局基教處。
聯(lián)系人:張承沖,電話:63505161,傳真:63505161,電子信箱:zhchchhfjy@126.com。
附件:1.2013-2014學年度市區(qū)有關學校高中階段新生軍訓計劃安排表
2.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軍訓情況匯總表
3.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
合肥市教育局
2013年7月2日
附件1:
2013-2014學年度市區(qū)有關學校高中階段新生軍訓計劃安排表
序號
學 校
起止時間
計劃參訓人數(shù)
備 注
1
合肥一六八中學
2013.7.21-7.27
1200
在本校進行
2
合肥市第八中學
8.2-8.13
1856
分兩期
3
合肥市第六中學
8.14-8.25
1803
分兩期
4
合肥市第一中學
8.20-8.26
1887
在本校進行
5
合肥市第九中學
8.26-8.31
650
6
合肥市第十中學
9.1-9.7
800
7
合肥市第五中學
9.8-9.14
800
8
合肥市第二中學
(合肥外國語學校)
9.15-9.21
720
9
合肥市經(jīng)濟管理學校
9.22-9.28
10
合肥市第七中學
10.6-10.12
650
11
合肥市第三中學
10.13-10.19
650
12
合肥市第十七中學
10.20-10.26
500
13
合肥市第三十四中學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學
10.27-11.02
600
14
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學
合肥市第二十八中學
11.3-11.9
900
15
合肥市電子學校
11.10-11.16
16
合肥市第十一中學
11.17-11.23
800
17
合肥市金融學校
11.24-11.30
18
合肥市廬陽高級中學
2014.3.23-3.29
690
19
合肥市職業(yè)教育中心
3.30-4.5
20
合肥市物流學校
4.13-4.19
21
合肥市服裝學校
4.20-4.26
22
合肥市旅游學校
5.4-5.10
23
合肥市建設學校
5.11-5.17
注:因故推遲軍訓的學校不順延,調(diào)到最后。
附件2:
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
因故不能參加軍訓情況匯總表
填報單位(章): 填表人: 電話:
序號
姓 名
性別
班級
請假原因
備注
1
2
3
4
5
6
7
8
班主任
意 見
校醫(yī)診
治建議
部門審核意 見
校 領 導
審批意見
201 年 月 日
附件3:
2013-2014學年度合肥市高級中學學生軍訓情況報表
填報單位(章): 填表人: 電話:
現(xiàn)有高中校數(shù)
(所)
開訓學校數(shù)
(所)
本年度高一新生數(shù)
(人)
受訓學生數(shù)
(人)
農(nóng)村高中數(shù)
(所)
開學學校數(shù)
(所)
農(nóng)村高一新生數(shù)
(人)
受訓學生數(shù)
(人)
集中軍事訓練時間
(天)
實彈射擊人數(shù)
(人)
教育系統(tǒng)現(xiàn)有
學生軍訓基地
(個)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部隊、軍事院校
軍訓基地情況
(個)
占地面積
(平方米)
建筑面積
(平方米)
本學年度利用教育系統(tǒng)學生軍訓基地訓練學生數(shù)
(人)
本年度利用部隊、軍事院校訓練學生數(shù)
(人)
備 注
說明:1、高級中學包括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中等專業(yè)學校。
2、各縣(市、區(qū))教育主管部門填報轄區(qū)內(nèi)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情況。
3、市管學校、高校附中、民辦高中、各中等專業(yè)學校單獨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