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
湘高法發(fā)〔2023〕4號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結合本省近年來的司法實踐情況,在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的實施細則》(湘高法發(fā)〔2017〕12號)、《關于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二)的實
施細則(試行)》(湘高法發(fā)〔2017〕13號)的基礎上,共同制定了《<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F(xiàn)印發(fā)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請及時層報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
2023年9月19日
(2023年)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印發(fā)《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