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廳注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皖司許〔2021〕第245號
鄧子臻等19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注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的申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注銷你們已取得的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
一、合肥市(12人)
鄧子臻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徐曉玲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
駱霞 安徽懷谷律師事務所
李文妮 北京京徽(合肥)律師事務所
宋立群 安徽華皖律師事務所
李兵 安徽華人律師事務所
翔宇 安徽安維律師事務所
蔣力 安徽天德律師事務所
夏必闖 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
張煜 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
王倩 北京德恒(合肥)律師事務所
喻小龍 安徽權禎律師事務所
二、阜陽市(3人)
屈可 安徽慧民律師事務所
何炯 安徽慧民律師事務所
劉煒瑋 安徽皖太律師事務所
三、滁州市(1人)
范銳 安徽知秋律師事務所
四、宣城市(1人)
查宇蔚 安徽南宣律師事務所
五、銅陵市(1人)
田甜 安徽眾佳律師事務所
六、安慶市(1人)
方健 安徽文法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