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部門】 全國人大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 1987.01.22
【實施日期】 1987.01.22
【時效性】 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 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
(1987年1月22日通過)
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于1987年3月25日在北京召開,建議會議主要議程為: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審查、批準198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審查、批準1986年國家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1987年國家預算,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yè)企業(yè)法(草案)》,審議《關于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