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梧州監(jiān)管分局
發(fā)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梧金復〔2024〕35號
施行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效力級別部門行政許可批復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梧州中心支公司:
《關于設立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蒼梧支公司的請示》(平保產桂分梧州中支發(fā)〔2024〕23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籌建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蒼梧支公司。
二、 你公司應當自收到本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該機構的籌建工作。籌建期滿未完成籌建工作的,應當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guī)定》重新提出設立申請。籌建機構在籌建期間不得從事任何保險經營活動。
三、 籌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我分局提交開業(yè)驗收報告,經批準后方可開業(yè)。
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