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發(fā)文日期1993年01月06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發(fā)文字號高檢會〔1993〕2號
施行日期1993年01月06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于加強檢察、公安機關在查辦刑訊逼供案件中密切配合的通知
(高檢會〔1993〕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軍事檢察院,總政保衛(wèi)部:
近年來,全國公安、檢察系統(tǒng)廣大干警積極努力,忘我工作,為鞏固人民民主專政,維護社會穩(wěn)定,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但是也應看到,由于極少數人法制觀念、群眾觀念淡薄,特權思想嚴重,業(yè)務素質低,在執(zhí)法辦案過程中時有發(fā)生刑訊副供行為。1990年9月6日,喬石同志對此作了重要批示:“刑訊逼供嚴重的案件,務必堅決查處,依法懲辦,這也是處理隊伍不純,加強隊伍建設的重要方面?!?992年1月13日,喬石同志又批示:“執(zhí)法犯法、刑訊逼供,甚至致人嚴重傷殘或死亡的,應該依法處理,不能聽之任之?!睂Σ樘幮逃嵏惫┌讣岢隽烁摺⒏唧w的要求。為了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喬石同志的批示精神,有效地制止刑訊逼供案件的發(fā)生,維護檢察、公安機關聲譽,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保護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及其他合法權益,現就加強檢察、公安機關在查辦刑訊副供案件中密切配合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在辦理刑訊逼供案件中,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公安、檢察機關要互相支持、協(xié)同配合,及時查處。發(fā)案單位應主動報案,自覺接受監(jiān)督、檢查,不得掩蓋、推脫或設阻干擾。
二、 執(zhí)法辦案中,發(fā)現當事人、證人或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發(fā)生重傷或非正常死亡的,應當立即通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應當立即到達現場。送受傷者到醫(yī)院救治的同時,發(fā)案單位應當負責保護好現場。檢察機關為查明案情,需要進行人身或尸體檢驗時,應當組織法醫(yī)進行鑒定。如公安機關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應當報請雙方的上級機關會商解決。必要時,亦可聘請權威部門做出鑒定結論。
三、 檢察機關依法對刑訊副供案件的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前,要向發(fā)案單位的主管部門通報情況。有關單位應當配合執(zhí)行,并積極做好發(fā)案單位及被告人家屬的思想工作,防止引發(fā)意外事件。
四、 檢察機關要依法辦案,不枉不縱。對于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查處。對重大刑訊逼供案件,不僅要查處直接責任人,而且對那些失職或縱容包庇刑訊逼供行為的領導人,也要視情節(jié)、后果,依法追究責任。對公安、檢察干警在依法執(zhí)行公務中的正當防衛(wèi)行為,要依法切實給予保護。
五、 公安機關發(fā)現檢察人員在辦案中有違法違紀行為,可向本級檢察機關提出,或向上級檢察機關反映。檢察機關應當認真進行核查,妥善處理。
六、 對因刑訊逼供罪被免予起訴、被判處緩刑或免予刑事處分的被告人,其主管部門應當作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理,不能不了了之。
七、 對因刑訊逼供誘發(fā)的群眾鬧事事件,檢察、公安機關要協(xié)助黨委、政府做好疏導和思想工作,盡快平息事態(tài)。
八、 對刑訊逼供案件的查處,一般不要公開報道,可在內部通報,有些典型案件還要在內部較大的范圍通報,以起到教育作用。
九、 查處干警中的徇私舞弊、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案件,也應當按此通知精神辦理?! ?zhí)行本通知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上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
199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