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文機關最高人民法院
發(fā)文日期2014年10月31日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4年10月31日
效力級別司法文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的規(guī)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就你來信中所提的問題,主要涉及到誤工費的計算方法,根據《侵權責任法》和上述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誤工費賠償的是受害人因治療期間所產生的誤工損失。如果誤工期間僅計算工作日,則應以工作日的工資收入為標準;如果誤工期間包括休息日,則應以包括休息日在內的平均工資為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