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興軍律師刑辯手記之十:兩次前科,掩隱五十萬輕判七個月
【關鍵詞】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兩次前科,自首
【審判機關】陜西省T市Y區(qū)人民法院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七個月
【辯護人】袁興軍,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
【主要事實】
2023年6月初,胡某經人介紹,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銀行卡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將自己名下的兩張銀行卡、手機等提供給他人轉賬并配合刷臉驗證。轉賬過程中胡某的銀行卡被鎖,按照上線指示將卡內2萬余元取現并交給上線。銀行卡單向流水50萬余元,其中接收被詐騙資金共計10萬余元,胡某獲利1萬余元。
【律師工作】
胡某到得知自己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后惶惶不可終日。辯護人接受咨詢時,按照精細化辯護的要求制作談話筆錄,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并指導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胡某有兩次犯罪前科,無疑是辯護道路上最大的攔路虎。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閱卷后發(fā)現案件事實和證據方面辯護空間有限。在敦促家屬配合胡某全部退贓后,辯護人將工作重點放在協(xié)商認罪認罰上。
在和女檢察官當面溝通過程中,辯護人一方面根據當地類案檢索報告討論類案量刑情況;另一方面談論胡某的婚姻、家庭經濟狀況,特別關注了胡某十四歲女兒如何保持心理穩(wěn)定、健康成長的問題。檢察官給予了充分的關注。經辯護人有效溝通,量刑建議一降再降,最終協(xié)商到七個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議。因看守所位置偏僻、交通不便,辯護人搭乘檢察院的警車到看守所,見證胡某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經開庭審理,辯護人關于胡某系從犯、自首、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可從寬處理的辯護意見,法院予以采納。2023年12月1日,法院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罰金3000元。算了一下刑期,胡某恰好可以趕在春節(jié)前十天和家人團聚,胡某及其家人對判決結果都非常滿意。
【律師寄語】
當碧海藍天間的自由呼吸成為習慣,人們無法想象高墻內與世隔絕的枯燥生活。為了蠅頭小利身陷囹圄實在得不償失。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能夠為當事人多爭取一個月、半個月、哪怕一天的自由,也要斤斤計較、全力以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