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許〔2021〕第412號
安徽省司法廳準予變更行政許可決定書
馬兆東等21人:
你們向本機關提出的變更執(zhí)業(yè)機構申請及提交的申請材料收悉。經(jīng)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司法部《律師執(zhí)業(y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們申請變更的行政許可事項準予變更。
一、 合肥市(10人)
馬兆東 由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文得律師事務所
白芳 由安徽佑安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
周新生 由安徽高速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尚公(合肥)律師事務所
孫薇 由北京金誠同達(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藍雁律師事務所
王雪兒 由安徽虹途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承義律師事務所
洪奎 由安徽大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深藍律師事務所
李鑫 由上海錦天城(合肥)律師事務所轉入北京觀韜中茂(合肥)律師事務所
李小明 由安徽瀛鼎律師事務所 轉入北京京師(合肥)律師事務所
童克云 由安徽安泰達(宣城)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安泰達律師事務所
鄒冠群 由江蘇衡鼎(安慶)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虹途律師事務所
二、淮北市(2人)
盛方駿 由安徽亞星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徽晟律師事務所
郝朝皖 由安徽亞星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徽晟律師事務所
三、宿州市(1人)
劉小松 由安徽健翔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楊夫勝律師事務所
四、蚌埠市(2人)
劉小好 由安徽紅點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元方圓律師事務所
晉入勤 由安徽徑橋(蚌埠)律師事務所 轉入安徽世遠律師事務所
五、阜陽市(1人)
李杰 由安徽洪淮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潁勝律師事務所
六、滁州市(1人)
蔣婷玥 由安徽天申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知秋(天長)律師事務所
七、蕪湖市(4人)
潘龍敏 由安徽從法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赭麓律師事務所
萬明紅 由安徽安然律師事務所 轉入浙江京衡(蕪湖)律師事務所
胡琳 由安徽易侖律師事務所轉入安徽瀛國倫律師事務所
吳俊秋 由安徽深藍(蕪湖)律師事務所 轉入上海金茂凱德(蕪湖)律師事務所
安徽省司法廳
2021年10月15日
